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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农庄


胜利的狂欢在大军离去后,依然持续了好几日。

        劫后重生的喜悦感染着丰城的每一个人,这时候悦来居就成了最热闹的所在。王贵义瘪屈了好一段时间的心情慢慢放晴,但在看到余记新开的聚缘当铺之后,免不得又要咬牙切齿一番。

        想不到他经年的老生意人,被一个黄毛丫头给耍了!

        好,你不是要开当铺吗,就让你开个倾家荡产。王贵义阴沉的脸上突然扯出一抹轻笑,只是那抹笑看上去非但没有愉悦的成份,反倒冷气森森的。

        垂手站在他身边的王管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样的东家他还是有印象的,多半这时候心里就没憋好招。果然下一刻,就冲他招了招手。

        王管事谦卑的把耳朵凑了过去,两人也不知道嘀咕了些什么,只见王管事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愣神,随即点了头。

        而参与了送军的余易回来后就把对萧国公爷的那一抹熟悉感忘得干干净净了,人有相似,物有同源。偶尔在一个陌生人的身上看到点熟悉感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她这辈子的‘伟大理想’就是做个吃穿不愁的小财主,至于那高高在上的国公爷到底像她认识的谁,与她又有何干?

        正巧城郊庄子上来人了,想请示一下田地补种的事。

        贫苦的农民向来是构成社会最伟大的力量,他们就像野草,有着打不倒,压不垮的坚韧。战乱的平熄和一场秋雨,让他们又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余易在前院与后院之间的花厅里见了庄头,庄头姓葛,是个三十多岁的一个庄稼汉,个头不高,长着一幅憨厚的面容。见到余易,并没有觉得她只是一个小女孩而有任何的轻视。

        相反勾着头盯着自己脚上破了洞的布鞋,不敢抬起头来。他身上的这身打着补丁,已看不出本色的衣裳以及脚上的鞋,已经是压着箱底逢年过节才舍得穿的好衣服了,可就这样一身,站在东家宽敞明亮的屋子里只有自惭形秽。

        “葛大叔请坐下喝茶吧。”余易见他忐忑不安,只得再一次出声请他就座。

        “唉,唉!”他拘束不安的应了声,却仍旧站着不动。

        喜鹊端着茶盘也不知道往哪里放,两人就这么相对站着,实在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葛庄头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手里正端着给他上的茶。

        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人家添了麻烦,忙满面通红手足无措的找了位置坐下来。

        “葛大叔不用拘谨,就当在家里一样就好。”这样淳朴的样子与她前世那些乡下的乡亲并无二致,这让她倍感亲切。

        “没事,没事,东家不用客气,叫我葛树根就好。”

        “我对于种庄稼也没经验,葛大叔你有什么建议?”余易点了点头,干脆也不跟他客套,直接把话题转到他拿手的领域。

        果然,一说到他擅长的话题,葛树根的神情慢慢平复下来,“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这寒露都过了好几天了,今年的麦子怕是种不下去啊。”他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给主家说一声,最好讨个主意。田地空着肯定是不行的,抢种麦吧又不知道来年有没有收成。

        “老话说种:白露五斗,寒露一升,这种麦是越迟越没有。也不知当种不当种了,庄子上的佃户们心上心下的,全没个主意。”

        余易有些发懵,这些她也不懂啊。虽然她前世在农村长大,但她的家乡主要是种水稻,且那时候她年纪小,帮着是干了不少活,可对于农时作物什么的还是不懂的。

        “只能种麦子吗?还有没有其他的选择?”葛树根的农谚说得朗朗上口,很有说服力,这些可都是种庄稼的老人们一辈一辈传下来的精华。

        只是余易还有些不大死心。这时代的人过得都辛苦,但乡下人家的日子更难过,要是辛辛苦苦播种下去,精心照料,结果到头一场空,什么收成都没有,那日子要怎么过?

        “这,立马就要入冬,种啥都种不活啊。”这也正是葛树根烦恼的地方。

        余易左右看看,余六、许青阳也全是面面相觑,这些人全都是不懂农事的,连点参考的意见也给不出来。“要不,咱们去庄子上看看?”

        想了想,余易还不是敢做这个决定。主要是她对这个时代的农作物更不熟,真要瞎说了到时候毫无收获不怕害得自己减产,就怕连庄上的佃户都要跟着饿肚子了。

        农时不等人,说走就走。余易只打发喜鹊跟张氏说了一声,自己带着余六和许青阳就跟着葛树根出门了。

        余家的庄子让多少人垂涎,可她到现在却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

        坐上马车,出城往南其实也不过个把时辰的路程,一望无际平坦开阔的大片土地,全都归余家所有。

        那么一大片的土地,当余易真正站在那里的时候,内心是震撼的。这些可都是她的了啊!哈,妥妥的大地主啊!

        只是走得近了,心情慢慢变得沉重,再也开心不起来。

        因为干旱,这片土地到处如同患了皮肤病的赖皮狗,花一块黄一块的,显得有些荒凉。几簇低矮的茅草屋环围在一起,形成一个自然的村落,那里住着的就是依赖余家的这片土地生活着的佃农。

        听到马车行驶的动静,人们一个个好奇的从家里走出来纷纷打量,结果余易就看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

        村民们个个瘦得皮包骨头,随时快被风吹倒的样子,身上破烂的衣服严格来说,已经不能冠上衣服的名号,只是一条条一缕缕的遮挡着身子,在十月的凉风里,每个人都尽力的佝偻着身子,稍微护住身体的热量,不至于流失得太快。

        一个赤着脚的小丫头含着手指头望着余易,菜色的脸上瘦得像只有一对眼似的,大得出奇。被这样的眼睛盯着,让人很是惊心。这孩子最多不过七八岁,背上却还背着一个同样瘦得像只猫儿的孩子,或许是她的弟弟,或者妹妹。

        这日子过得太苦了!

        “大丫,你怎在这,你娘呢?”刚下车的葛树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

        “爹!”那小丫头看到了自己的爹,也不再拿大眼睛盯着余易看了,欢呼一声朝葛树根扑去。

        “快见见大小姐。”憨厚的汉子见余易盯着他们父女,又有些手足无措,忙推了推大丫,让她叫人。

        大丫刚才没见着自己的亲人还好,现在被爹推着,却扭捏不安起来,显然是怕生了。

        “你们,受了不少苦吧。”余易没料到这些人的日子这么难过,就连身为庄头的葛树根的孩子都食不果腹,心里很不自在,伸手在自己身上掏了掏,也没掏出什么吃食来。

        要是喜鹊在就好了,往常只要喜鹊跟她出门,身边总会被些吃食,今天身边跟着的是余六和许青阳,自然不会注意这些。

        “还好,幸亏东家仁义,咱们庄子上一个饿死的都没有!”说这话时,葛树根满怀着感激之情。收春粮时天气就有了征兆,余老爷心善,只收了一成的租子,不然秋收又颗粒无收,他们根本就没有活路。

        “隔壁庄子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逃的逃,死的死,现如今没几口活人了。”

        “余老爷多仁义的人……”

        得到越少的人越知道感恩,看热闹的人一听葛树根的介绍,说是东家大小姐来了,一个个的都上前问好,争先恐后的说余老爷的好话。

        余易愕然,想不到余炳文倒是个善心人。

        庄子正中有一栋青砖瓦屋的小院,坐落在这一片茅草屋里,犹如鹤立鸡群,很是气派。这正是余家的宅子,平常少有人住,每年也就春、秋收租的时候才有人过来落下脚。

        原想着经过这一次天灾人祸,这里也应该败落下来了。推开了院门,结果余易看到的却是窗明几净,齐齐整整的小院里连片枯叶都没有,显然是有人常打扫的。

        “也不知道大小姐今天过来,都来不及收拾。”葛树根有些腼腆,这几天家里的婆娘忙着菜园子里的活计,没过来打扫。

        “你照顾得很好。”这话余易说得很真诚。“你看看哪家是种庄稼的老把式,大家商量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这事急得很。

        “这,我也算是一把好手,咱们老葛家就是庄稼种得好,老爷在世时才让我做了庄头。”余易的吩咐让葛树根有些犯难。他不明白这个老把式要老到什么程度,但毋庸置疑,他在庄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好手。

        虽然余易过来庄子上所抱的希望就不大,但现在的实况,还是叫她忍不住的失望了。在她的脑海中,实在描绘不出这么凄凉的情形。

        一望无际的枯黄,他们也真是没有办法了吧。

        “小姐,种麦也不是个事儿,现在种下去到时候说不定连种子都收不回来。”余六以前常年经在余炳文的身边,多少对农事有些了解,让余易为难,他小声的说了一声。

        况且这个种子还是要余易拿出来的。

        他的意思余易明白,可就算明白她也不能不管啊,难道由着这些人饿死吗?余易有些烦躁,没出声,屋子也没进,迈着脚步就往村子里去了。

        余六以为自己的话让余易不喜了,畏畏缩缩的不敢跟上前,一个劲儿的叫上许青阳让他跟上。

        刚才看热闹的人都散了,只看见一些孩子在泥地上摸爬滚打,玩得有滋有味。他们的年纪还太小,根本不知道光秃秃的地对他们意味着什么。

        偶有调皮的会藏到草丛里,那一丛丛的枯黄却是他们难得的游乐场。

        再走远一点,余易就看到了正在地里劳作的人。那些人正是刚见过的,见了余易都热情的打招呼。

        不是说不能下种了吗,那他们在干什么?余易好奇,忙走近了去看。

        “大家这是准备种什么?”近了细细的看,其实地里也并不全是枯黄,拔开枯黄的草,已经被雨水浇透了的土地上,隐隐可见新绿,小小的,才冒头。这些都是野草,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地上又会被披上绿色,全部被它们占领。

        “地湿透了,正好赶着种点菜。小菜半边粮,又好吃还顶饱。”回答她的是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农,正一锄一锄吃力的刨地,但语气却是无比的满足与感染人的平和。

        旁边是他的老婆子,拿着豁了口的葫芦瓢正在耘好的地里撒种子。

        “都有哪些菜种?”

        老婆婆见余易问了,便开开心心的端了葫芦瓢过来给她看。“这是筒蒿种子,这是胡萝卜,白萝卜也要种一些……”

        “这也是萝卜吗?”瓢里被分成一团一团的种子有些极相似,但一种令余易很熟悉。

        “这不是,这是白菜籽。是跟萝卜很像,不过要圆一点。”老婆婆不厌其烦的给她解释。

        白菜!“这种菜结的籽多吗?”按捺住内心的激动,余易想知道得更详细一点。

        “这个呀,我们吃的是菜叶,不是籽。”显然老婆子没有明白余易的意思。

        倒是老头子歇了锄头,插了一句,“还别说,就数它结的籽多。地肥的话它能长得老高,一穗子一穗子全是夹。”

        那就是了!油菜啊。

        油菜也是越冬植物。在余易的印象中,她前世的家乡冬季种的就是油菜。

        大庆国不种油菜,余易是知道的,当初穿过来她就问过了,那是余家做菜用的胡麻油味道让她不喜,当时就问了喜鹊一句,原来大庆国根本没有菜籽油,也没有花生油,做菜除了用动物油脂就是胡麻油。

        胡麻油其实就是芝麻油,无论什么时候它都是高端油,但余易就是不喜欢它的香气。

        余易顾不得再跟这对老夫妻聊天,飞快的去找葛树根。

        如若可能,余家庄子上的人都不用饿肚子了。许青阳正远远的跟着,没料到余易突然疯了一样往回跑,忙上前来。“怎么啦?”

        “葛大叔在哪儿?”余易的脸因为兴奋而有些发红,经过调养的身体已日益康健,熠熠的神采让她如盛开的花儿一般光彩夺目。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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