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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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在德文娜家的这几天我过的很快活。
德文娜是一位对生活有自己见地的人,她今年60多岁了,和丈夫离婚后一个人独居多年,她从来不在旁人身上找快活,她总是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去触摸身边的好与坏、苦与乐。
我们来探望她,她固然欢迎,却也不会因此打乱自己的生活。她像平时一样,早起去花园里剪两支花插在餐桌上的花瓶里,然后喝一杯咖啡就去壁炉边看一会儿书,到了上午十点左右就吃一顿brunch,一般是三明治之类的,配一些水果和坚果,午饭通常在下午一点之后,吃一些新鲜的牛肉和蔬菜,她没有吃下午茶的习惯,但是习惯在这个时候泡一壶红茶在花园里享受时光,晚餐吃得简单,一般是面包片配黄油以及各种沙拉。
她不会像一些家长一样对自己的孩子操不完的心,她总是顾好自己,如果你有需要她会很乐意帮助你,但如果你不说,她绝不会主动提出来。就像这次,布莱森临行前爽约,德文娜听后也只是淡淡一笑,面对理查德说起这件事时的气恼,她更像是个局外人一样,顺着关心了一两句布莱森的学业和身体,感觉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之后就没有在提起了。
我最开始还以为德文娜不高兴但没有表现出来,但晚餐的时候看见她兴高采烈的和妈妈品酒,喝得满脸通红,我就觉得我想多了。那一瞬间,我该死的觉得德文娜和布莱森真不愧是亲祖孙俩。
我之后和布莱森通电话的时候,我也这么跟他讲了。他在电话那头轻轻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问我送给德文娜的礼物她是不是特别喜欢。想到德文娜收到礼物时的反应,我不禁笑了,然后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或许吧。”
说来也好笑。我送给她的是一只狗狗造型的毛绒玩具,因为我从理查德那里了解到她少女时期养了一只名叫约克的拉布拉多,约克去世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宠物了,我送她拉布拉多造型的毛绒玩具也是想要她心里有个安慰。
结果,德文娜这个酷劲儿十足的老太太收到之后,架上眼镜仔细打量了一遍,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他没有约克十分之一可爱。”但她还是笑着收下了,我们走的时候她还捏着这个玩具的爪子冲我们做“拜拜”的手势。
走的时候,我还真的舍不得孟菲斯这里的乡村生活。这和安纳海姆很不一样,安纳海姆虽然也是一座小城,但那里靠近洛杉矶又是迪士尼乐园所在的地方,总是人来人往、热热闹闹,再加上我们住在中产阶级社区里,也是靠近市中心的地方,虽然自家有花园、旁边有公园,但城市的风貌总是大过自然的风景。但这里不一样,田纳西州本来就多山峰谷底、湖泊河流,自然风光秀丽,一片田园牧歌、乡村风情,何况这里是孟菲斯,听这个名字就能想起无数悠扬的乡村音乐。德文娜家又住在远离城市喧嚣的郊外,邻居和邻居之间都隔得很远,在这里,仿佛没有烦恼,一切都是那么静谧安然。
布莱森正式决赛的那天,我们在飞机换乘中度过。差不多全程用了23个小时,我只能翻翻飞机上的杂志,玩一玩妈妈手机上的小游戏打发时间,然后就是昏昏沉沉的睡觉,这个时候,我就格外想念起布莱森的新手机。
忘了说,布莱森前不久才拥有了自己的手机,我羡慕得不得了,因为他选的是我看上了好久,靠自己攒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买得起的诺基亚5110音乐手机!而且他还是用自己的钱买的!
差距太大,我也只能羡慕羡慕,连酸都不知道上哪儿酸去。只能震惊地表示,我以为像他这种讲究实用性和功能的会选新出的6110,虽然我觉得6110太商务了,外观造型也不如5110小巧精致。
我在那边爱不释手,但是布莱森云淡风轻。看着我对手机直流哈喇子没出息的样子,他随口就说在家里可以给我玩,这可高兴坏了我!平时除了遛狗,在家基本上都是我霸占着手机听歌,里面下载了好多后街男孩的音乐。这次布莱森单独出行,可是我和手机分开得最久的一次,我躺在摩洛哥旅馆的大床上不禁在想,要是布莱森也来,飞机上的时间应该不会那么难熬。
我掰起手指头算了算,马拉喀什和西雅图那边差了8个小时,现在是当地的下午5点左右,也就是西雅图的上午9点多。我赶紧滚到床的另一侧,用旅馆的电话打了过去。
布莱森很快就接了起来,面对陌生来电,他语气礼貌中透着疏离,我玩心大起,把声音变得更加尖细婉转,像是美剧里那些女孩儿一样。
“嗨!布莱森,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赛前party和你打过招呼的莉莉安。”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然后给我说了声“抱歉。”我都以为他要挂电话了,结果他好像来到了一个更加安静的地方,周围没有了刚才的嘈杂,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莉莉安?抱歉,我不记得这个名字了。那天晚上跟我打招呼的女孩儿太多了。”
我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头狠狠撞在低垂的枝型吊灯上──这个布莱森!怪不得不跟我们来摩洛哥,原来是去跟别的女孩子玩了!还是一大堆的、多得他记不清名字的那种!
我一只手捂着头栽倒在床上低吟,一只手把电话听筒重新捡起来。那头的布莱森似乎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语气急切地问起我“areuok?”
我很想回他句“ok你个头啊!”但又怕暴露自己捉弄他,只能掐着嗓子假笑得狰狞:“我很好。”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布莱森的低笑声跨过山海传来,我几乎能想象到他眼含笑意、眸光流转的样子。我揪着被子觉得不爽,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冷不丁被他吓了一跳。
“avery,你又在骗人了。”
我没好气的哼了一声,“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他又笑:“一开始。你以为我听不出来你的声音吗?”
我捶了捶松软的枕头,无能狂怒,“那你还顺着我的话说?”
他好脾气的讨饶,这件事就算过去了,我俩之间也习惯了这种相处。我懒洋洋地躺着和他说坐了快一天一夜的飞机有多么劳累。他也给我讲了昨天比赛的事情,最后不经意地说出,“我得了第一!”
结果显而易见,我的脑袋又撞上了吊灯,我这次没有顾忌大叫了一声,急得布莱森在电话那头大喊,最后以他给妈妈打电话,我被摁在床上躺着上药结束。
晚上,我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还在想,我还没对他说声“恭喜”呢。
一点小伤影响不了我的行动。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在旅馆享受到了别具一格的服务,我躺在床上摇铃就有服务生来到我床边为我送上菜单,我点了面包、鸡蛋还有沙拉,简单吃过之后就换好衣服去找妈妈他们。
上午我们去逛了老城,里面的巷子错综复杂,只能步行,天气又热,我没多久就像地里打了焉儿的白菜,说什么也走不动了。于是妈妈提议找一家咖啡馆休息,最后我们绕了半天,在当地人的指引下进了一家阿拉伯传统的餐厅里面,在里面要了薄荷茶和一些点心,还有柏柏尔人作为主要食物的椰枣。
一大口薄荷茶灌下去,我才觉得好受了点,我选的是加糖的,甜得恰到好处,但是配上点心吃就不适合了,他们加在点心里的糖像是不要钱一样,甜得发腻,再来一口薄荷茶那更是甜上加甜。
于是两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动桌上的任何东西了,倒是理查德觉得不错,香甜的糕点配上微涩清凉的薄荷茶,确实很适合这里。
一天下来,我感觉整个人都快热化了,躺在浴缸里洗加了玫瑰花瓣和精油的澡之后我才感觉活了过来。一想到接下来还要去沙漠和海边,都是又热又晒的地方,我不禁羡慕起还在西雅图享受空调和泳池的布莱森,我真的好后悔,为什么当初会觉得8月正热的时候来非洲是个好决定呢!
在马拉喀什待了几天之后,吃够了当地的塔吉锅,买了一些彩绘的陶罐、一大块地毯还有手工榨取的阿甘油之后我们终于去了下一个地点──卡萨布兰卡。
我们住在可以看海的酒店里,清晨和傍晚是我最喜欢的时候,我可以用照相机拍很久的天空也不会觉得疲倦。我会和布莱森打电话告诉他这里的晚霞有多么漂亮,回去可以给他看照片,但是没有和他一起来还是觉得遗憾。
布莱森安慰我,等我们去过菲斯之后就可以回来了,到时候我们可以交换不同的旅行经历,这也非常有趣,我勉强被安慰到了,越发盼望回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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