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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无关血脉


绿安原本不是县。

        前朝末年,藩镇割据,无月不战,当时有王、谢、陈、许四姓家族为躲避战乱,逃进乌奇山中,因见一处山坡前有河流可做拦挡攻击的障碍,坡后又连接着深山可做退路,山坡周围又有山水冲积出的三五百亩土地可供耕作,便驻留下来,在坡上建堡立寨。

        四姓老人经过商议,取“四季平安”、“四姓平安”之意,将建堡立寨的山坡命名四安坡,坡下的两条河流一条命为安水河,另一条河流因为四与死谐音,不甚吉利,就以其水色命名,称为绿水河,山坡上的堡寨,也因之取名为绿安堡。

        国朝立国之后,经过四百余年的繁衍,绿安堡已经发展成三五十个姓氏、千余丁口的集镇。

        庆德二十八年,平灭了原国的斡图达鲁人开启了南征之路,虽然期间曾经攻破了京城,庆德、奋武两个皇帝,一个死在了南逃的路上,一个被掳去北地做了牧羊的羊倌,但是因为地处斡人兵锋之侧,又有乌奇山的遮护,屯住的武德军也勉强算是能战,大半个国土沦丧之时,绿安倒是幸运的避开了被攻夺的劫难。

        雍和二年,抢掠已足,又被长江拦阻了攻伐的道路,不惯江南酷热的斡图达鲁军马北返故地,赵军趁势接连收复了长江与黄河间的大片故土,隔着一条黄河与斡图达鲁人对峙,黄河以北的七路二十九府五百余个州县,只剩下乌奇山后的三州十八县的城头还竖立着大赵的旗帜。

        如此之下,雍和帝便采纳了武德军指挥使苟友德的建议,以乌奇山为依托,倾力打造防线,以期成为牵制斡图达鲁人南下的根本,同时,将黄河以北的县城统合为两府八州。

        为了弥补州府辖制的不足,雍和五年,又将山前山后的二十七个丁口逾千的集镇抬作了县城。

        绿安堡便是在此之际换上了绿安县的牌子,成为离州治下一个小县。

        由堡升县,名头虽然换了,可惜县城还缩在四安坡坡顶的十里方圆之中。

        因为前些年逃避战乱的难民以及斡图达鲁人的逃奴不断涌入的缘故,绿安虽小,但是人口却比安宁年月寻常县城中的多了很多,几近三万之数,直比江南富足的那些中县。

        大量的人口不仅拥堵了绿安城中,便是四安坡的周边、城墙的左近乃至绿水河、安水河的河畔,也鳞次比节的盖起了片片茅屋、庄院。

        毕竟山中物产甚少,又是文华不兴的北地,居民又大多是身无恒产的逃难难民,人口虽然远胜江南的下县,但是绿安城中的夜晚却少有什么热闹。

        于是,虽然酉时三刻的梆子声刚刚响过不久,习惯了节俭的绿安人也早就安歇了,高高矮矮的石屋、土房、木楼,在暗蓝的背景下,画出一片奇形怪状的乌黑,愈发显得压抑。

        一座拥堵的县城,还未进入到午夜,便沉浸在一片寂静中,除了县衙、兵营、青楼、酒馆等,以及号称绿安六姓的几个大户,或是因为职责、职业的需要,或者在彰显着富足的缘故,在门口点着灯笼,映出一小块惨淡的昏黄外,其他的地方,大多都已经深陷在黑暗中。

        死寂中,青楼里偶尔的几声丝竹弹唱,九天之外般的缥缈,只可惜,随后响起的男人们起哄般的叫好声中,将那乱世中少有的宁静仙音打了许多的折扣。

        “小烈儿,就送你到这里吧,过几日,叔叔到你家中时,你再跟我细细讲讲……”

        转过一段弯路,刚刚能从王家大院门口的灯笼光下,看到通向自家的那段宛似狰狞兽口般乌黑的巷口,身后,一直将轩辕承烈抱在马上的轩辕平峰,忽然打断了他与小馋虫合力拼杀老狼的讲述。

        难得有人肯与亲近,更少有人夸赞,从人肉车轮被砍掉脑袋的一段短暂惊慌中恢复了心神,虽然心中对轩辕平峰并不亲近,但是在众人对金豹洼收获几近吹捧的艳羡中,少年人固有的张扬天性,还是让轩辕承烈生出了谈兴,讲述起进山以后的桩桩件件。

        只是,轩辕承烈将金豹洼的位置和何大玉的财货两段隐没了。

        前者是他的藏宝之地,虽然自己未必会用的长久,无论是从了从军的宿命,还是带着风不破和茗娘隐姓埋名逃亡他乡,金豹洼对他来说,都是仅有一两年的用处,但是那些野兽们在内里的和谐相处,让他每每想起,就心旌摇荡。

        而且,因为刚刚受了杨田氏夫妻的蒙骗,愈发不愿让人前去打扰。

        毕竟,对于叵测的人心来说,那些鸟兽无论是弱小还是凶残,都是出自一桩本心本性,断无人样的无底贪婪。

        至于何大玉,他更不想有人贪图财货,搅了那重情汉子的安眠。

        谈兴正浓,忽然被打断了,轩辕承烈心中很是有些不快,不过,被人欺凌折辱的次数太多,他心智中对屈辱的接受能力早就胜于同龄,几乎比成年的男女还要稳健一些。

        面色没有丝毫的变化,甚至还露齿一笑,之后,就径直闭紧了嘴巴,反是把那些想要听他如何搏杀了老狼的军士们闪出了一连串的跟头。

        雪光里,月亮中,火把的光亮下,轩辕承烈眼见着,就有四五双眼睛不加掩饰的在流露着不满。

        “改日,我在如意楼开一桌,带着小烈儿,再与你们言讲,看看你们现下的眼神,日弄了你们的嫡亲姐妹,也没见到这么许多的怨恼……”

        轩辕平峰很不在意的样貌,推脱起来,撇起了一张大嘴,不仅现出了一副鄙薄相,更是说出了市井无赖惯常的痞赖言语,不过,言语中,却有让人欲要亲近的豪爽之气。

        “将爷,你在如意楼开一桌我们自然是求之不得,不过,你觉得带小爵爷去合适么,叔侄一起,寻了那种地方玩耍……”

        “小爵爷还未束发,又是好事情的年纪……”

        曾与轩辕承烈拼杀过一记的骑兵名叫达里忽,是布息族人,与同族的长老结了冤仇,便从北地的山野中逃到了大赵,因为在轩辕承烈手下吃了点小亏,原本还是耿耿于怀的模样。

        只是,达里忽原本就是猎人出身,知道捕杀野狼的不易和艰险,与一众骑兵将轩辕承烈在金豹洼的猎获搬到马上时,就有些惊奇,待看到那头身材壮大的老狼,认出那是一头因为年老体衰而被逐出狼群的头狼时,这惊奇就变成了惊讶。

        及至后来,行路中,从轩辕平峰嘴里得知了黄脸小子的勋贵身份,又从轩辕承烈讲述中知道了他孤身进山的原因,惊讶就变成了敬佩。

        毕竟,虽说汉家文化中讲的是温良恭俭让,求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般的一团和气,即便是历代的皇帝,也都以能够亲近民间、与民同乐作为执政手段,甚至说出民贵君轻那类的言语。但是,这些都是表象,只是作为治人者的一种故作的姿态,由故周沿袭下来的礼法中,父子君臣的三纲五常,早就将人的等级做了明确,更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那类教诲浸染到士人的骨子里。

        因为诗书中的这一连串教诲,在大赵,莫说是那些大小官佐,即便是刚刚洗净了腿上的泥土,穿上表示秀才举人身份长袍的那些,也因爬入了士人的行列,萌生出高人一等的傲慢。

        特别是那些勋贵世家,家传累世积攒出的,不仅是教养和财货,更多的,是视世人若云泥的自大心态。

        出身山野,早年又受了无拘无束生活的好处,落在讲求等级,官大一级就能将手下的性命变作草芥的军中,原本就被压抑了性情的达里忽,自然更能体会轩辕承烈习心性的珍稀。

        出身勋贵,虽然一时窘迫,但是小小年纪却能冒着风险前往深山捕猎,为家中的护卫赚取汤药钱,若非重情有义之人,就不是一个寻常的贵胄子弟能做出来的。

        因此,达里忽这个性情爽直的异族汉子径直抛了自己吃了小亏的那段冤仇,与轩辕承烈亲近起来,言谈中,甚至还有些敬重的感觉。

        达里忽显然知晓如意楼是什么样的所在,这个没脑筋的直性子,该是没有听出轩辕平峰言语中的推拒之意,一份担忧轩辕承烈小小年纪就进入烟花地的情急之下,赶忙出言提醒了出来。

        “若不然,另寻个热闹所在,之后,让小爵爷在那里玩耍,咱们去如意楼快活……”

        “娘的,谁说你达里忽傻,这份安排,比他娘的猴子还精明……”

        在因达里忽引发的哄笑和吵嚷中,在轩辕平峰笑骂中,一个骑兵跳下了战马,走到近前,伸出双臂,将轩辕承烈抱下马来。

        “儿啊……”

        “我的儿啊……”

        轩辕承烈刚刚落地,还未站稳,巷口的阴黑里,就闪出两条身影,奔跑出来,一个跑的蹦跳颠簸,一个跑得跌跌撞撞的,很是惶急,口中,更是叫出一连串的哭音。

        “什么人,大军在此,不得冲撞……”

        轩辕平峰带领的军士颇是精锐,哭音响起时,一个个的都收拢了脸上的嬉笑,待到黑影闪出时,已经抽刀举枪,防备了起来。

        甚至不需轩辕平峰吩咐,军士们各个都安排好了自己的职责,两名执枪的军士呼喝,催马向前,其余的,却在拨马返身,急急后退,遮挡在轩辕平峰和轩辕承烈的身前。

        “那是我慈母,莫要伤了她……”

        第一声呼唤响起,虽被骑兵遮挡着,看不到样貌,但是轩辕承烈还是听出,那是茗娘的声音,急声呼叫起来。

        “茗娘,莫要跑了,小心摔了……”

        挤出了人群,迎向了茗娘,口中,也是不迭声的拦阻着,只是,可惜,一番急切的呼叫却尽数湮没在人群纷乱的嘈杂中,

        雪地,道路湿滑,茗娘还是缠过足的,一双小脚,直比三寸金莲还要瘦小几分,也幸亏她生了一副瘦小身子,否则,若是壮大些,如杨田氏那般的高大,只怕那双脚,连身子都支撑不住。

        这样的疾奔,一旦摔到,可不是什么好相与。

        该是没有听到轩辕承烈的叫声,茗娘的脚步没有丝毫的停顿,依旧急促,甚至,在那两名骑兵发动了马力,向着自己狂奔起来以后,也没有丝毫的停顿。

        轩辕承烈更加紧了脚步,由小跑变成了奔跑,迎上前去。

        也幸亏那两名骑兵马术精熟,或是听到轩辕承烈的呼喝,或是看到冲近的两人身无凶器没有恶意,急切中,拨动已经疾奔起来的战马马头,向着斜刺里冲去。

        即便如此,奔马掠起的劲风,仍是将茗娘身上披着的棉被翻卷而起,吹落在地。

        “我的儿啊……”

        茗娘却是浑然不觉的模样,刚一靠近,就将轩辕承烈拉进了怀里,死死抱住,几似松开以后便就会再度失去,永不回返一般。

        口中叫着,哭音更浓了。

        “茗娘,我……”

        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如幼童一般,抱在怀里,虽然是自己的慈母,几若母亲的亲近人物,但是少年人固有的羞涩,还是让轩辕承烈挣扎起来。

        扶住了茗娘的肩膀,推拒着,挣脱开来,仅仅看了一眼,嘴里宽解的言语便再也没法继续言说下去了。

        回家之后要面对什么,进山之前,轩辕承烈就曾经想过。

        教训、责罚都是少不了的,也该受了责罚,毕竟自己只是给风叔和茗娘留下一封语焉不详的书信,既没有点明自己要去哪里,也没有说清自己要做什么,只是言说寻到了一桩赚钱的生意,欲要前去完成,之后,就是旬日之久的无讯无踪了。

        前前后后几近旬日的时间,从没有与风叔和茗娘分离如此之久,即便自己被流贼一股风绑了,也不过一日一夜的时间,对晚一些回家都会惹起了忧心的两人来说,这样的情形之下,风叔也好,茗娘也罢,必然是茶饭不思,满心挂念自己的安危,其中的煎熬,如坐针毡那样的比喻,只怕都是轻的。

        对自己将受到怎样的责罚,在山中时,轩辕承烈一度很是有些好奇,隐隐,甚至还有些期待。

        虽然在外面受足了欺凌,但是在家里,在风不破和茗娘面前,从小到大,就没挨过一下责打。

        说起来,这虽是幸运,也意味着隔阂,是风叔和茗娘两人未把自己当做嫡亲儿子的疏离,既让自家的成长少了一份内容,更有了未受过严父慈母教训的可惜。

        往日里,茗娘的惩戒,与其说是责罚,倒不如说是在折磨她自己。

        但凡是轩辕承烈犯错,即便是闯下赔了杂货铺子那般的塌天祸事,茗娘的脸上也从没有出现过凶狠的颜色,言语中,都是在一处处的点评着,指出错事中从思谋到行事及至每一点不妥,也演算着其他处置方法的可能后果,从未牵扯其他,更没有如前街刘婆子周婆子那班泼妇那样,将对头的爹娘老子从坟墓里挖出来放在嘴里日弄。

        不过,犯了错后,让轩辕承烈难受的,不是茗娘的指责,而是在他被教训的同时,茗娘自己却在不停的流着眼泪,仿佛那些错处是她犯下的。

        更令轩辕承烈苦恼的是,茗娘的眼中,似乎是存了一处江河湖海,每次哭起,都是一刻复一刻,一时复一时,绵绵不绝,连续不断,不将他的心肠泡的松软,不将他泡出满身悔恨,决不罢休。

        至于风不破的责罚,倒是简单,不是将拳脚套路多习练十遍二十遍,便是将拎石锁、抱石碾那类锻体技巧的总量翻上数番,次次如此,也不知道添些新意。

        眼睛里有些酸涩。

        虽然不是亲身生养的,但是茗娘对自己,却比亲生儿子还亲。

        幼时,家中富足,自己也因为那时太小,记不得什么,能记住的,都是要风给风要雨给雨,那样的任由着心意。

        五岁以后,能记住事情了,茗娘的好也就铭记下来。

        为了能让自己入到县中最好的轩辕私学中就读,茗娘在轩辕家的大门口足足跪了两日一夜,

        七岁那年,自己闯了大祸,从没有被人指摘过的茗娘,被一群人围着,喷了满身满脸的唾沫,巴掌也挨了几记,头上的银钗都被打飞了,可是依旧将自己遮护在身后,死也不肯让人触碰。

        拿着自家的杂货铺,那份全家人活命的唯一凭仗,赔给了周婆子,人散尽了,转回身,面向自己的,却是一张温煦笑脸,没有丝毫的责备模样。

        这些年,自己都如富人家的子弟一样,每日里都是三顿的饭食,一碗稀粥浓稠得,说是稀粥,其实与干饭没有多少区别。

        可是,茗娘却像寻常的穷苦百姓一样,每日只吃两顿饭,而且,净是拣选着米汤舀取,一碗米粥中,能有十粒米,就是她手抖了,多舀了几颗米粒。

        轩辕家黑心。

        在轩辕私学里就读,本姓子弟都不收束脩,即便是外姓子弟,也不过每月五百文的大钱,还不足那些人每月零用的零头。

        到了自己这里,不但每月要一贯铜钱,要的还是足色的,每次缴纳束脩,那账房都要将铜钱打散了,一枚枚的看过了成色,稍稍有些铅白铁黑的,就会被挑拣出来,逼着他回家换过。

        自己早就将这些委屈跟茗娘说了无数遍,可是茗娘却充耳不闻,依旧日夜不停的摇着织机,拼力给他凑出束脩。

        旬日不见,茗娘的样貌苍老了许多。

        原本还是一头油亮乌黑的头发,居然生出了许多白发,火把的光亮中,雪样的刺眼。

        原本就凹陷的两腮,愈发深陷了,两只颧骨高高隆起,山丘一般的凸起在脸上。

        而她的眼睛,红肿的只剩下一条缝隙,涨大得几乎与颧骨融做了一体。

        从金豹洼满载而归的喜悦,拼杀了金钱母豹、壮大头狼的自得,瞬息之间,就渺无踪影,荡然无存,有的,只是一份因为负疚而生出的刀割心肺般的难受。

        待看到一瘸一拐,掠过了自己,直奔那些军士的风不破时,轩辕承烈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面巾下,风不破只露出的两只眼睛中,眼窝深深的塌陷下去,骷髅一般,手上拿着的木棍,与其说是防身的备用,看过去,倒不如说是支撑着他身子的拐杖。

        但因为腿伤未曾痊愈的缘故,他虽是做着奔跑的姿态,但是一蹦一跳,跑姿十分可笑。

        轩辕承烈却没有取笑的心思,他的心中,满满的都是被关爱后的震颤。

        高大的战马前,风不破素来挺直的身子,佝偻起来,虽然被遮挡了脸孔,但是从一副佝偻腰肢的谦卑情状上,不难看出,面巾下,必然是一张陪着笑容的脸。

        风叔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样。

        他可是刀山血海中闯出来的英雄,

        他可是只用一根扁担就生擒了二十多个绿安守备营兵卒都没拿住的两个斡狗探子的英雄,

        他是绿安城中各个大户都在争相攀结的风爷,

        他是绿安守备营锋将以下官佐见了都要跪拜的风教头,

        这样一个尊崇人物,现下,却在向几个寻常的赵军骑卒弯下了腰身,恭恭敬敬,直比李明德家那个弱性子的老奴还要恭顺。

        他在感谢!

        在军士们解下了栓在马后的滑车,从战马上拎下一件件猎获,安放到上面,在风不破尽力拦阻的时候,

        在军士们翻身上马,欲要离开,风不破抓着银狐拦阻在马前,欲要让他们收取的时候,轩辕承烈终于明白,风不破为什么要弯下他一向挺直的腰身。

        风叔认为是那些骑卒救了自己,在感谢他们。

        在自己在山中将各种肉食变换着花样吃得大快朵颐的时候,风叔和茗娘却是满心牵挂,忧心不已。

        在自己与小馋虫玩耍快乐的时候,只为了早一眼见到,风叔和茗娘,一个拐着伤腿,一个颠着小脚,立在这初春的寒夜里,静静地等候着,日复一日,夜复一夜。

        只为了一份保住自己平安归来的感激,受尽了绿安上下敬重的风叔,居然向几个军士弯下了腰肢。

        这才是自己的骨肉至亲。

        无关血脉,只因亲情。

        “啪……”

        泪眼婆娑的被茗娘牵引到家里,一番思想的浑浑噩噩中,一记耳光落到了轩辕承烈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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