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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情义有别


风不破的突然发作让轩辕承烈很是有些莫名其妙,毕竟是亲近之人,稍稍想过之后,便就释然了。

        风不破的妻子儿女都死在斡图达鲁人的手中,军中多年结交下的生死亲近和友好,也多在一场场糜烂的战事中,被那些凶人伤损了性命,哪怕侥幸活下来,也或者是残缺了躯体,或者是被掳去北地做了奴隶。

        至于他本人,在与斡人接连的搏杀中,不但毁了半张脸,在身上留下大大小小十几处伤疤,更重要的是,还损伤了他的精囊,丢了一只男人生育的宝贝。

        没了儿女,特别是没了儿子,又被伤了生养的根据,仅是这个结果,这在看重苗裔根脉的汉家人看来,就是断子绝孙的仇怨,难以解开。

        况且,这份伤害还涉及到了脸面。

        即便是最低贱的青楼中人,那些靠着皮肉活命的,也有一份不容诟病的痛脚不肯让人触碰,更何况风不破这种为人处世总是义字当先的耿直汉子。

        如此,身心俱损之下,身后又有妻子儿女以及无数友好亲近的性命,垒叠起来,说风不破与斡图达鲁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也不为过。

        斡图达鲁人是发迹于北方的渔猎民族,不乏兽皮,寻常的斡族人,可以用狼皮做衣服,做护腿,做铺盖,甚至可以做靴子,只是,却不可以做帽子。

        按照斡图达鲁人的规矩,狼皮帽子非勇士和部族中的大小头领不可冠带。

        而自己,偏偏带回了一顶斡图达鲁人的狼皮帽子。

        在风不破看来,自己一个少年,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抵得过成年的斡族壮汉的,更遑论是有着勇士名头的那些,当然,更不可能是斡图达鲁各个部族的大小头领,那些身边都是有护卫随行的,即便是轩辕承烈杀得了,也取不回他们的帽子。

        “风叔,你可是觉得投了斡图达鲁人,卖了好处给那些杂碎,得了这顶狼皮帽子,还有诸多的猎获作为赏赐,适才我说的与小馋虫一起,搏杀了那头老狼,都是在圆着这个谎话……”

        没想到,在风叔的眼中,自己竟成了没有节操的汉家败类,轩辕承烈不由一阵气苦。

        五六年中朝夕相对,自己是怎样的性情风叔该是清楚的,他轩辕承烈何曾有过见利忘义的一点须苗,过去未曾如此,怎么就会在这不足旬日的时间里自甘堕落了呢。

        怎么可能。

        山中经历的惊险和辛苦积累出了的郁闷,被喝问触发了,膨胀起来,慢慢占据了整个胸腔,思谋中,愈发觉得委屈,不觉语词犀利起来,直指风不破的心中所惑。

        “你一向言语金贵,还口拙的紧,因何今日就变得伶俐,若不是这几日处心积虑,一直在谋算着这套说辞,如何会有这般的表现……”

        风不破却未察觉一般,不为所动,眉头紧锁,眼神凌厉,很有些在下一息便就暴起的模样,又抛出了一段疑问。

        “我……”

        自己素来寡言的弱处,此际竟成了风不破心中的一个佐证,正想赌气不再言语,眼睛转向茗娘,欲要求了她的帮助。

        不料,茗娘也换了面色,对向自己的脸上,一脸的严正,丝毫没有因为风不破的喝问生出不豫的颜色。

        轩辕承烈知道,眼前的两个亲近因为狼皮帽子的缘故,对他这几近旬日的经历生出了疑虑,不仔细说清,自己固然逃不过这两男女的审问,若是有了疏漏,说不得还会受了无妄之罚。

        好在,自家真就没有做了背祖叛国那种丑事,发现何大玉的过程并没有什么危险,之前之后也没有什么丢面子的举动,倒是没有需要隐瞒的地方。

        “这些都是我从一个斡图达鲁军死人身上取来的,那人叫何大玉,以前是威勇军第二将前营中翼左锋前队的队正,后来不知道因何投了斡狗子,死时身上的名牌书写的是忠信左军第一万骑金雕长……”

        “你说那人叫何大玉……”

        风不破眉头紧皱,望向了轩辕承烈,

        “风叔你认识他么……”

        “少来问我,先回答我的问话,你想清楚了,有一句谎话,我便打折你一条腿,今日里,即便是你茗娘在,也拦挡不住……”

        “你凶我做甚,我又没有做过亏心事情……”

        闷声闷气,在语气中尽数展露了自己的冤屈,轩辕承烈将发现何大玉尸身的前后经过原原本本说了,又从背篓的包裹中取出了那块铜制军牌,以验证自己所言不虚。

        尽管军牌是军中将佐证明自己身份的凭证,一人一件,不会离开身侧须臾,足够证明,但是风不破还是仔仔细细的询问了轩辕承烈发现何大玉尸首的前后经过。

        不但是时间、地点、身材样貌、死时姿态这类寻常的问题,包括周围的环境、身上的伤处位置、杀伤何大玉的军械种类的判断等等,事无巨细,也都问的仔细,也幸亏轩辕承烈被他磨练久了,胆量不仅远胜同龄,甚至比寻常的成年壮汉也粗大许多,对事物观察也是精细,方才一处处的解说明白。

        一场盘问几近半个时辰,风不破方才松缓了面容,转向了茗娘,

        “小烈儿说的该都是实话,前后间的关节也能吻合,特别是那个何大玉,这个名字我从没与他言讲过,却能说的出来,该做不得假……”

        “你这边可有什么疑问之处……”

        “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有什么见识,我只想问一句,那个何大玉身上,除了你带回的这些,可还有其他的器物财货……”

        “有的,财货不少,一枚金锭,断不出重量,该是在五两以上十两以下,两枚刻有平州官造十两字样的银锭,还有三块小些的散碎银子……”

        “另外还有五六颗黄豆大小的珍珠,一根金钗,两根银钗……”

        “因为我觉得那何大玉虽然曾经投了斡狗,做了斡人的奴才,但总算还是重情之人,有可取之处,埋的时候便就将那些财货一并埋了……”

        “至于眼前的这些,既污了他的名声,又都是斡狗子的器物,不取白不取……”

        知道风不破和茗娘都不是贪财之人,不会因为自己埋了何大玉的财货生出不快,轩辕承烈回答得倒是轻松愉快。

        “一个背弃祖宗的东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

        冷不防,风不破插入了话头,

        “不过,小烈儿你这番处置勉强算是妥当,那种腌臜货色的财货,用了也是无端脏了手脚,污了自家的名头……”

        “若是那时,你将这些狼皮帽子、狼皮护腿一类的,一并都撇了,才是最好的计较……”

        “在战阵中斩杀过敌手之后,你自己可没少搜检过他们的财货……”

        洗脱了两个亲近的误会,轩辕承烈心情大好,也就慢慢恢复到了旧日里与一对男女一起时的心性。

        随手捡拾了死人的物品,又没有取尽他的财货,而且自己还将之埋了,使其有了魂归之所,在他看来,自己做的几近完美,无论如何,他的风叔都不该小题大做般的如此郑重。

        怨着,随口便戳向风不破的痛脚,

        “宁州装死那次,你用肩上的一枪,换了两个斡狗子追兵性命以后,不也是从他们身上搜刮了十几两银子,连那两个的战马也被卖了,在伤兵营中过了一个肥年么,好像那次,你自己便吃了一整只的猪后肘……”

        “何况这狼皮帽子、护腿,都是风叔你和茗娘用得着的物件,扔了,只会在山野里朽烂,白白浪费了一份好材料,更何况,埋进坟墓中,若是那何家婶婶泉下有知,见到了,还不是会埋怨何大玉背叛家国那段丑行,让他们在阴间吵闹起来,得不到安稳……”

        “泉下有无知觉你我不得而知,能否吵闹更不是咱们该想的事情,即便是吵闹,那也是人家夫妻间的事情,你能管得了那许多……”

        “但是拿了那两个追兵的财货,我却是理所应当,终究,那是我在战阵中靠搏杀得来的斩获……”

        对着轩辕承烈的怨艾,一如以往教授武艺军略时一般,风不破耐着性子解释道,

        “正如农人收获庄稼,商贾享受商利,都是用辛劳换来的,自然用得心安理得……”

        “可你这不同……”

        “你们读书人不是讲究不吃要的饭,不喝偷来的水么……”

        “那叫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不饮盗泉之水,这也……”

        发现了风不破的错处,轩辕承烈比猎获了银狐还要高兴,只比得了小馋虫稍稍弱些,当即抢言驳道,可惜,一点得意还没爬满整张面孔,一句话还没说得完整,不懂二字尚未吐出,脑袋上就被茗娘敲了一记,

        “也仅是诗书比你风叔多读了几日,便就张扬起来,有本事,去给姨娘考个秀才举人回来瞧瞧……”

        “不过你风叔说的当真是个道理,何大玉身上的物件,不管是因何而得,毕竟都不是战阵中的缴获……”

        “今日里捡拾到了财货,得了便宜,明日里自然会生出不劳而获的心思,捡拾不到,便就去偷,偷不到,便就抢……”

        原来根脚在这里。

        茗娘十四年含辛茹苦,抚养着自己这个没有血缘的陌生一点点长大,支撑她的,除却信义二字,再无其他。

        风叔也是如此,且不说以往二十多年为国征战,立有许多功劳,仅是四年前,他一条扁担擒了两个斡图达鲁探子,在绿安立下好大名头之后,却拒绝了城中富户的邀约,依旧守护在自己家中,仍然是信义在做着注脚。

        这两个将信义二字铭刻到骨子里的人,是在怕自己被一点点小利养出了贪婪心,一点点忘却做人的根本,忘却义理的存在,最终做了奸恶之徒。

        防微杜渐。

        “前宋刘清在《戒子通录》中曾经言说,人非善不交,物非义不取,你习学《礼记》,该当记得《檀弓》一节中的子柳母之死吧……”

        子柳母过世,子柳不肯卖了庶母给其母亲发丧,还将丧事结余的钱财分发给贫穷的兄弟,轩辕承烈自然知道这桩故事。

        “可我仅是想将这帽子护腿给你们使用,更何况,我还埋了那个何大玉……”

        虽然并不明白子柳母之死与自家捡拾了何大玉的狼皮帽子有何共通之处,但是轩辕承烈见两人的思谋很是一致,便不敢更多的反驳,只是期期艾艾的说了自家的想法和依仗。

        “埋了何大玉那是你的仁义本份,本当应做之事,也能做了攫取的把柄么……”

        茗娘脸色一冷,出言喝道。

        “算了,小烈儿终究是一片孝顺心思……”

        进了家门,除了看到的温馨,和寥寥几句暖心话,剩下的除了盘问,就是指摘,还从未有过的挨了巴掌,时下,茗娘更是因为几张狼皮教训着自己,虽然都是在指点或者是约束,免得自己误入了歧途,但是他们何曾理解过自己的心意,何曾想到自己平素的性情。

        都是他们在一厢情愿。

        一念至此,轩辕承烈愈发觉得自己委屈的庞大,不觉间,潸然泪下。

        见此模样,风不破阻住了茗娘的继续,替轩辕承烈做起了说客,

        “丁家集一战是在雍和四年,虽然当时那何大玉仅是一个队正,该是被裹挟投敌,但是不足五年间能从一个寻常兵头,升作万骑的金雕长,当是造了不少杀孽……”

        “此番,虽然他由斡图达鲁军营中逃出,但总是没有洗脱他的孽债,仍然该是敌手,不取他的财货,只取他的物品,小烈儿也算是有所节制……”

        “依我之见,不妨折中一下,东西咱们收用了,但是小烈儿不可不罚……”

        “也罢,就罚他抄写《礼记》十篇,以为惩戒……”

        还好,娘般的人物总算收住了教训的言语,用一份安排做了结语,否则,轩辕承烈真的担心,若是茗娘继续了唠叨,自己会不会暴躁起来,将狼皮帽子护腿一并丢在炭盆中,发散掉自家的冤屈。

        “面做了多日,时下也凉成了一坨,茗姨娘你可否辛劳一下,做点什么吃食,给小烈儿吃了……”

        “最好是有些汤水的,在山中这些时日,他怕是没有正经吃过什么食物,现下吃了硬食,只怕会伤了肠胃,那可是一辈子的毛病……”

        “这两日他又赶了许多路,早些吃了,让他早点歇息吧……”

        风不破显然是想借着惩戒的机会,将轩辕承烈操练一番,对茗娘提出的安排很是有些不认同,嘴巴阖动,却终究没说出,而是将话头移到了另一桩紧要上,

        “米缸空了,只有一个鸡蛋,和你早间吃剩的半碗米粥,现下时辰已晚,邻居们怕是睡下了,不便打扰了他们借些米面……”

        “就宰只母,熬煮了让烈哥儿吃下……”

        “烈哥儿,你若是疲累,就先行睡会儿,一会儿煮好了母鸡,姨娘自会唤你……”

        茗娘嘴中说着自己的谋算,向着屋外走去,身形动作中,却又记起来自己心中的恨恼,一根食指点戳到了轩辕承烈的额头上,

        “都是你惹出来的……”

        “你偷跑之前,一匹布就织成了大半,原本想赶出发卖了,换些米面,可是这些时日被你耽搁得没了心思,到现在也没有织完……”

        “不要……”

        家中的六只母鸡是茗娘的心头骨肉,布匹换回的银钱做了家用,平日里也就指望它们产下鸡蛋给桌上添些荤腥,虽然那些鸡蛋基本上都落进了轩辕承烈的嘴里。

        以后的时日,家中倒是没有了财货短少的烦恼,可是贫困的日久,节俭已经成了习惯,轩辕承烈终是不肯轻易宰杀了。

        “包袱里有烤熟的野鸡,还有一条烤好的羊腿,就着这炭盆,正好热了,一会儿,茗娘你跟风叔也一起吃些,尝尝我的手艺……”

        一只黑花母鸡终于没有脱了当夜毙命的命运,虽然轩辕承烈有些不舍,但是没有办法,茗娘炒菜时都是用母鸡的高汤做提鲜佐料的。

        过往,家中困顿,这份耗费只能搁置下了,即便是新元那样的时日,也舍不得宰杀,时下,茗娘眼见着屋里屋外一堆的猎获,耳听了风不破对各个猎获价值的点评,心中既有财货无忧的快活,更有有子长成的惊喜,一份份喜悦累加了,人也霸道起来,径直撇了轩辕承烈的拦阻,气势昂然的揪了那倒霉货。

        解除了误会,三人间益发少了疏离,难得的,茗娘也肯坐到了炭盆旁,捧着一只野鸡腿,小口的撕咬着,只是,她依旧固守着自家的礼数,不肯与轩辕承烈和风不破促膝并做,而是搬来了织布的凳子,坐到了一边。

        油灯摇曳,光亮昏黄,将屋中照得愈发温馨,炭盆中,一块块木炭明明灭灭,温暖了三人身体的同时,也温暖着乱世中这个小小的院落。

        话题自然还是围绕着山中之行。

        与轩辕承烈看重此行的收获不同,风不破也好,茗娘也罢,看重的却是此行中十四岁少年展露出的心性。

        及至讲过与金钱母豹的搏杀及之后尸身安排的考虑时,不仅茗娘,就是风不破眼睛里也精光闪闪,连连点头。

        “将有五德,仅此一行,小烈儿你已经展露了智信仁勇四德,实在难得……”

        “只是日后,千万要在严字上把握好自己……”

        “所谓严,并不是让你治军苛刻,更多时候,是要你对自己严苛……”

        “将之五德,虽然严字排在最后,在我看来,却是最紧要的一桩,若不严苛律己,为将者就少了服众的根基,没有了服众的根基,其余的智信仁勇,不过是镜花水月,虽然一时光芒,却撑不起一世英名……”

        “严己,当是严己身,严己心,严己身是为了号令部属,使其如臂使指,顺遂着军将的心意,遵令而行……”

        “严己心,是要为所欲为,忠义之道,信义之举,虽是千难万险,千拦万阻,也当行之……”

        “否则,你只会落得我蒙师和何大玉那般的下场……”

        有了肉食,还是少见的羊肉,风不破无视茗娘的白眼,返回自己居住的东厢,取来了酒葫芦,将每日里用于活血止痛的药物,恢复了本来的用途,一手酒,一手肉,回转成为当年恣意嚣张的军中骁悍。

        一如以往,风不破又抓住了教训的机会,酒肉下肚,身心快慰,言语更是滔滔不绝,对轩辕承烈的询问,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虽然从未谋面,但是何大玉居然是风不破的师弟。

        两人的斥候本领最早承自威勇军中翼前营的武积成,之后,庆德十九年,在平定流匪八尺刀的怀玉山一战中,风不破因为救下威胜军鸣镝营统制屠清一的性命,得他赏识,方才调转去的威胜军。

        何大玉是风不破调转后投到了武积成的门下,因为不在同一个军伍,鸣镝营又是统管夜不收的营头,做的是探马斥候的活计,闲暇极少,几次探望蒙师之时,风不破都是匆匆而去,匆匆而返,因而,两人就没有见过面,只是知道彼此的姓名和一份亲近关系而已。

        “我之所以调转,固然是得屠清一赏识,想要一份前程,但是,对领军主将特别是武积成有些怨念,还是占了主要……”

        “我蒙师那人,本领是有的,我这一身本事,大半是得自于他,那何大玉不过是猎户出身,能做到忠信左军第一万骑的金雕长,武积成的打磨功不可没……”

        “我蒙师的才能不言而喻,只是这为人却有缺憾……”

        “一是贪财,二是好色,当年他就是因为奸宿民女误了军机,方才被赶出了威勇军鸣镝营,成了中营的一个锋佐,可惜,即便那般,仍是不知悔改……”

        “他如此,威勇军掌军使、昭威将军、昌义县子郝忠信也是如此,庆德十七年,我刚入到军中之时,随军拦截八尺刀,本来军令是辰时护卫中军,一同出发,可是直至未时,我等在烈日下等了三个多时辰,中军仍未集结,后来才知道,前一日,郝忠信新纳了小妾,夙夜未眠之下,竟在那般紧急的军情下,补觉呢……”

        “不能律己之人,眼里心中,只有自己的安逸舒服,如此,哪里能指望他们能有什么忠信仁义……”

        “雍和四年,威勇军驻防到丁家集,遭到斡图达鲁人的围困,仅战了一个时辰,斡狗子连堡寨的城墙还未靠近,仅是击破了堡外的一处遮蔽,那个郝忠信便就率军投降了……”

        “名字中有忠信,爵位中含义,却是一个无忠无义的无信之辈,平白浪费了一个好名字……”

        “四年前,我在城外捕获的两名斡人探子,其中一个便是武积成,就是年长高瘦的那个……”

        “那个何大玉总还有可取之处,居然能为了自己的妻子,舍弃了在斡人那里得来的富贵……”

        天地君亲师,师恩如父,亲手捕获了教授自己本事的授业恩师,又眼睁睁的看着他被砍掉脑袋,对风叔这样重情重义的人来说,那是比拿刀剜掉心头肉还要疼痛的事情。

        怪不得,四年前捕获了那两个斡人探子之后,接连十数日,风不破都是一语不发,闷头行事,当时自己还以为他是因为富户们聘作护卫的邀约而烦恼,没想到,居然是这一桩缘由。

        不敢再继续这个话头,轩辕承烈就把话题引到了何大玉身上,毕竟那是个重情之人。

        “与公义相悖,私情,算个屁……”

        仰头灌下一口浊酒,风不破愤愤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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