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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6章 挪己善战扬威显英名


  挪己率领着心胸豪壮的近东东南方向居住的高地人,他的兵勇们有的附近的丘陵地带的农家汉子,有的是散居深山的猎户子弟,别的不说,吃苦耐劳精神非常强大。

  他们跟着挪己出来,关键是都很佩服挪己,挪己的聪明和善战早就在当地的百里方圆广为流传,尤其是那些号称好汉的人,都纷纷来投奔他,意图在他的带领下,征战四方。

  挪己的领地四周都是雅列的家族,他等于是外来户,如果不是他们对他信服,即使势力强大,也会和他矛盾重重,给他制造许多冒犯。

  现在他的威望很高,就没有这个问题,除了没有麻烦以外,还能在他召唤的时候,出来帮助他,比如这次他率领的八千子弟兵,就有三千是从周围雅列家族投奔他的。

  挪己除了八千健卒以外,还有一千海船,这个也比一般的王子厉害得多。

  当然,他的海船,不仅仅是数量多,更厉害的是技术比别人好高一大截;目前大家都在一起鱼龙混杂看不出来,到了大海遇到冲天大浪的时候,就知道差别了。

  除此之外,挪己的战队中,还包括了五百辆战车,这几乎就是一个新的兵种,因为其它战队中,也就是几个首领有可能乘坐战车冲锋陷阵,成建制的战车队是没有的。

  最后就是挪己的单兵战力,非常出类拔萃。

  跟他作对手的人,没有一个不死死在他的手上。

  他的厉害当然以他的智慧最有杀伤力,杀人于无形之中,是杀人的最高境界,这个挪己用得最多。

  但是最高境界的杀人功夫,并不见得给人的震慑力最大。

  比如,他那些最强大的对手,不知道为什么总是遇到一些倒霉的事情,往往无缘无故地死球了。

  这些人的死,他自己心里有数,都是被他给用各种阴谋诡计给阴死的。

  他的另一种厉害,就是使用武器。

  人们可以看到,他身背宽刃长剑,只要近距离战斗,重剑出鞘时,就是敌手人头落地日,丝毫不爽。

  他的重剑杀人之多、看人头之快,都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见到的人无不触目惊心,暗暗感到侥幸。

  侥幸的是,幸亏那个剑不是削自己脑袋来的。

  除了重剑,他还有一把金弓,一桶羽箭。

  金弓如果按中华古代的那个标准,就是十石硬弓,他那个金黄的弓背,看似黄金打造,实际上比金子硬多了,只是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材料。

  不过,那杆长弓的来源,他倒是清楚,来自那个大匠托斯,公认的第一工匠。

  他还记得托斯赠他弓箭的时候说大话:“这张弓,除你之外,无人能开,这桶箭,也只有你使用,才能够物尽其用,请你善待它们。”

  当时挪己还年轻,不懂是什么意思。

  只是因为他向来谦恭,尊重老人,很是感谢地接了过来。

  后来,他才知道,这套弓箭堪称神物,百发百中不说,而且中人必死。

  不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那桶箭的数量有限,只有一百支,如果射丢一支就会少一支,补不回来。

  所以,每次射箭杀敌以后,他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将那只箭回收。

  同时,他在使用的时候,就特别审慎地斟酌一下那个被射的对象是不是值得他损失一支箭。

  他也没有少花功夫,自己尝试打一些替代品,经过无数次努力,却从来都没有成功。

  那种他自己打出来的箭,放在那张弓上一射,不是半途落地,就是干脆断掉。

  在经过多少次尝试没有一次成功以后,他也就死了心,就把注意里转移到不让自己现有的箭矢减少上面。

  那就是射出去的箭,不但必须把目标射死,还要把那支致人死地的箭收回来。

  如果有人觉得他的箭好看,想把它自己收藏,那就对不起了,你也去死吧!

  有的时候,为了把那只箭收回,竟然要额外杀死十几个人之多。

  许多人,其实并不是他的初始射杀目标,就是因为回收那支箭的原因,而死于非命。

  其实,收回箭矢,在当时的习俗上,并没有太特殊的与众不同,因为当时的那些勇士,如果杀了另一个勇士,尤其是有名的勇士,都会将他的尸体抢过来,作为战利品,主要两个目的,一个夸示自己的战绩;另一个就是羞辱对方,不仅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军队。

  因为抢夺和保护死人而引起更大战斗、进而死亡更多人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挪己的夺回箭矢并不是不可接受的奇怪习惯;相反,他不抢尸体只抢箭矢的作法比别人更有人性。

  不过,即使如此,时间一长,他的因为收回箭矢而杀人的习惯还是传得广为人知,因为给他一个绰号,“护箭狂魔”。

  这个绰号,杜绝了一般人为了好奇而拿他的箭矢的作法,没有必要的话,谁也不会因此而冒着丧命的危险;但是那些知道他的箭矢宝贵的人,反而更加窥测了。

  随后而来的,就是更加周密的计划的夺箭行动,甚至有人为了得到一支箭,竟然冒着生命危险吸引挪己给他一箭,好创造靠近箭矢的机会。

  无论如何,他的箭矢越来越少,现在还只剩下80支左右。

  他每天看着自己已经不满的箭筒,都要叹一口气。

  他现在最大的一个梦想,就是那里面的箭矢永远都是满载的一百支,他随便射,却永远也射不完。

  他心里觉得,如果箭矢重组,他可以单人独马一弓一箭,遍走天涯。

  他这种状态,只有一个人心中感到欣慰,就是那个给他制造并赠送弓箭的大匠托斯,自己的精品在挪己手里,果然得到了善待!

  挪己如此厉害,给人造成如此大的威胁,自然成了众矢之的,人人都想杀而后快。

  可是,不管用什么方法,最终都没有杀成,反而都被挪己所杀。

  他们被杀的原因,不是因为不重视对手,而是很重视,对于他的远处弓箭射近处重剑劈,都做了好几手准备,都觉得万无一失才动手的。

  可是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就是他们准备的万无一失上面。

  因为事实上,挪己杀人,固然弓箭射死的很多,重剑劈死的也很多,但是更多的死亡是他的不被人知的武器所杀。

  这两种武器,迄今为止,依然不为人知,因为知道的人,全都被杀死。

  他们虽然临死的时候明白了自己怎么死的,却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别人,因为明白鬼不能和糊涂人说话。

  这两种武器,一个实际是后世的暗器,另一个不是暗器,却是隐藏的武器,只是到了近身交战的时候,出其不意地突然拔出来,给对手一个猝不及防。

  那种暗器,实际上就是他尝试打造那种箭矢而失败以后的废品。

  要不说他智慧高超呢,虽然打造箭矢失败,但是他哪里会作无用功?

  射出一段远路质量经受不住是吧?好,我不用那么远,近处使用没有这问题了吧?

  于是,他也不用箭杆了,只留下箭头,然后他就利用两只手指,用捻的方式给他加力,在短距离甚至跑得比箭矢还快,因为这是直接加力,不用借助其它工具,效果更好。

  加上距离近,爆发力、突然性,都增加了杀伤力。

  时间不长,他竟然发现,用这种暗器杀敌的数量已经和弓箭杀敌的效率并驾齐驱了。

  还有一个好处,这种暗器,可是自己制造的,没有数量先知,只要需要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他。

  为了保密,他的工厂作坊,继续进行的还是那种失败的制作,成绩还是一支箭矢没有造出来。

  可是暗中早就转产了,只生产那种箭矢形状的暗器。

  而且也是一直到现在,秘密一直没有泄露。

  其实,他的暗器打出去以后,并没有回收,而是留在敌人的尸体里,只不过当时的人对死者无比敬重,是不允许对死人搞什么解剖一类的操作的。

  当然也没有什么外科手术,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后来的外科医生,所以那种暗器一旦打入敌人的身体,基本上就成了一桩秘密,至死也不会被发现。

  另一种隐藏的武器,就是一种短剑,也就是他明着使用的那种宽长的重剑的一种缩小版,其实也是和他试图打造箭矢的一种副产品。

  其实就是后世的匕首,他一共打了二十把,在他围在腰间的战裙下藏了一圈,不但可以随时取用,两只手从不同的位置都方便拿取,还对他的腰部提供一层额外保护。

  那个时候的交战,都离不开近战,最后解决战斗。

  而近战的最典型形式,就是一手战盾,一手重剑,二人搅在一起,尤其是势均力敌的情况下。

  这种交战看似两个人的两只手都被占用,无暇搞事情;但是那是对笨人而言

  对聪明人来说,总是能在没有办法的地方搞出办法来。

  挪己就在那只拿盾牌的手上作起了文章。

  他发现在二人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甚至几瞬间,拿盾牌的手可以离开战盾而不令它脱离它应该在的位置。

  而这个瞬间,就是杀死对方的战机。

  当然如果什么都没有,两手空空,这个战机基本没有用。

  但是手头上有二十柄锋利的匕首,就大不一样了!

  对于高手来说,一瞬间就能改变战局,何况还有几个瞬间?

  凭挪己的手速,可以将七八把必受扎进敌人的要害了。

  别说挪己本事就是战力高强的大英雄,哪怕他与对手处于下风,有这样的手段,他也能夺得上风了。

  因此,这招隐藏武器和精心策划的使用诀窍,也让挪己在近身搏斗的时候战无不胜,杀死了无数势均力敌的大敌,甚至逆袭了比他更厉害的英雄人物。

  如此一来,挪己威名远扬,在这场战争中的威信也很高,他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他不是自己一方的首领,首领是挪戊;也不是最为精猛的勇士,那是挪丁,可是他的智慧和稳重,却让他成为军中的定海神针,让大军不至于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迷失方向。

  在对方的军力非常强大的情况下,在自己的一方核心领导威信不足以服众难以达到同心同德的不利局势下,挪己深感自己的责任众大。

  他不但要保证自己战无不胜,而且要保证自己的战友不至于扯后腿,不说常保不败,至少也不能大败亏输;一旦出现猪队友,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己也会独木难支,难挽大厦将倾。

  那个时候,顶多是自己独善其身不会葬身战场,但是其它战友自己的兄弟乡亲,则会无一人活命。

  思虑至此,他就利用一切时间,在大战之前,任何时候都可能一触即发之际,对他带领的那些壮勇进行教导和训练,提高他们的战力,指导他们在你死我活的战场如何提高自己活敌人死的可能性。

  除了这些技巧性的东西,他还特别强调的战场纪律。

  就是不要如同其它战队那样,一到战场就如同放了羊一样,只要杀了眼前的敌人就万事大吉,其它什么战术配合,战阵安排,尤其是大局和局部的关系,根本就没有概念。

  他要求他的战队说有成员,必须听命令行事,必须令行禁止,否则杀无赦!

  为此,挪戊史无前例地建立了一个战场行刑队,只要违反命令,事无巨细,一律当场斩杀!

  而且这种严格的纪律要求,不用等到战争打起来,在训练的时候就开始落实,他为此已经斩杀了一百多人,包括他一名很喜爱的侄子。

  他心里明白得很,一支纪律散漫的队伍,战场上会害死无数人。

  出了自己的队伍现在已经让他在短期内搞成了一支纪律严明如臂使指一样指挥畅行无阻的铁军以外,他的四邻兵勇也被他捎带脚严格要求了一把。

  他的威信让他可以达成这一点,那些首领都对他心悦诚服;即使开始有人并非如此,打过几次就都和别人一样了,因为挪戊方言,下次就不是教训而是真砍脑袋了。

  如此这般,挪戊和他的战队成为一支战备最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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