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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三元令启,飞蓬降世


中剑之余、顺势退出凌云的杀招范围之外的李随风不由两眼一亮道:“阁下好俊的剑法,你刚刚所用的是什么剑法,竟然犀利至此?!”

        “你之剑法何尝等闲!”凌云不屑的冷笑道:“不如你先告诉我,你所用剑法的名字,我再投桃报李告诉你我用的是什么剑法!”

        凌云只是随口一说,却不料对方毫不在意的答道:“这是应有之意。我方才所用的乃是《慈航剑典》中的剑气长江、剑主天地、剑凌寰宇三招,怎么样,名不虚传吧?”

        “名不虚传?!你胡说八道才是!”凌云闻言断然摇头道:“《慈航剑典》岂是男人可以修炼的功法?”

        “为何不可?”李随风反问道:“难道就因为宁道奇那个道门中人看不得我们佛门的秘典,就说明男人练不得剑典上的功夫吗?”

        尼玛!这货说得貌似好有道理,凌云竟感无言以对,难以反驳。

        此际竟是凌云极少有被人以嘴炮模式强势压制!

        微微摇头,凌云话锋一转道:“既然你这般的坦白,我也不打算食言而肥。无天绝剑这四个字,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无天绝剑,风云世界吗?”李随风闻言,嘴角却挂起了一丝笑意:“这么说来,你的实力应该是以古武为主了,源自风云世界的武功体系,的确可以在此方世界得到莫大的发挥,确实比我精擅的心意如一法门更胜一筹,不过你既然自掀底牌,便是取死有道,准备上路吧!”说话间,李随风探手入怀,取出一块金色的令牌。

        凌云见状,心中不由暗暗一惊,对方手中的令牌赫然便是三元令!

        看来这李随风不但实力不弱,就连家底也丰厚得紧。

        但是……

        他这会为何要使用这玩意呢?之前的交手中他可是完全没有落於下风的,自己的无天绝剑虽然更为高明,但也只是稍胜而已,凌云完全没有信心可以以此攻破对方的防御,既然如此,那他使用此物,貌似就有些不合时宜了吧,会不会太浪费了呢?!要是由我来使用这玩意才比较恰如其分吧?!

        不论凌云如何腹诽如何表示惋惜也好,对方使用了三元令总是事实,随着三元令化成漫天金光消失无踪,凌云顿时感觉到天地规则为之一变,之前随着将临此界便随之感觉到的那股无形压制力量蓦然消失不见,仿佛自己的所有力量尽数都可以随意发挥施展,这里的所有力量是真的包括了所有力量,不但有内力,还有查克拉以及瞳术!

        三元令:须得集齐“状元令、会元令、解元令”三件特殊物品才融合而成的特殊道具,一次性消耗物品。该道具使用后,天地规则将会出现变化,以使用者为中心,方圆十里范围之内,任何能力都将不再受到此方世界天地规则压制,可以发挥出该范围内修者自身能力的最强效果,限时一个时辰。(包括召唤类技能,同样不受世界韵律格局限制。)

        更直白一点的说明就是,三元令这玩意一旦施展,在以此令方圆十里范围之内,将再无世界规则压制一个时辰。而这一点不光对使用者自己生效,即便是作为使用者敌人的凌云,也同样发生效能!

        李随风之前出言试探,甚至不惜先一步说明自身剑术来历,便是想从侧面了解一下凌云的主要力量体系,毕竟对于越行者而言,主修力量体系才是根本所在,把哈利波特世界的强者放到魔法元素严重不足的位面,该强者的战力必然大打折扣,甚至沦为不入流的货色也不足为奇,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在得知凌云运使的剑招乃是无天绝剑之后,李随风立即断定凌云的主修力量体系十有八九是以古武为主的修炼体系,自然要采用针对性策略。

        而李随风乃是利用特殊道具进入功夫熊猫世界,属于与此世格格不入的天厌者,且已经逗留了一段时间,越早了结此役,越早离开这个世界对他乃属当前必要,然而想要尽速了结此役,了结强横如凌云这般的超强武者,选择启动了三元令,发挥自身主修体系的威能来克敌制胜正是最优方式。

        待到凌云想通此点,却又想到了另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眼前这个李随风的最强能力非是武功或者剑法,而是其他,另一种类别的神秘威能!

        事实亦不出凌云意料,就在凌云暗自提高警惕时,却见李随风的身形竟在三元令启动之后急速膨胀,片刻之后,整个人已经化作一尊高达数丈的金身大佛,周身上下尽数被金光所覆盖,就连衣服、披风以及手中的利剑亦随之变大,转化为金色。

        化身金佛之后的李随风手中佛剑一摆,一道宏大剑气脱剑而出,在绝巅顶峰的与皇宫遗址上犁出一条深深的沟壑,斩向凌云。

        眼见这股恐怖到近乎天威的剑气越来越近,凌云却是不闪不避,神情更是不慌不忙,只是双眼之中瞳孔骤然变色。

        下一刻,一条银白色完全右手枯骨组成的右臂凭空出现,这条骨臂出现之后,立刻并指为剑,只轻轻一引,便将已至眼前的绝强剑气引至一旁。

        被引开的宏大剑气去势不衰,从凌云的身旁划过,径自在山巅之上划出一条深深的沟壑,而后飞向远方。

        将剑气引开的这条骨臂却并没有消失,反而开始继续生长。躯干、骷髅、经络、皮肤、衣服、铠甲逐一显现!数息之间便转化为一尊银盔银甲,手持神剑的上古战神,一尊由存粹无比的查克拉构成的剑道战神!

        飞蓬!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飞蓬!

        凌云须佐能乎的最终形态,根本就不是什么须佐之男,而是天界战神——飞蓬!

        眼睛向来以心灵之窗名之,写轮眼亦被称为映照心灵之眼,特别是到了万花筒程度的写轮眼,每个人的瞳术都不相同,实则却与每一个拥有者心中的理想信念亦或者说是意志有关。

        而凌云的双眼瞳术尤其特别,因为诸天事务所的原因,他的双眼技能并非对应他心中的期盼与理想,而是根据他所拥有的能力演化出来,最为契合他实力的瞳术。然而除此之外,每一个万花筒拥有者的须佐能乎颜色也不尽相同。

        然而,到了凌云这里,须佐能乎这个技能的变化却是最大,在初期半成品的时候,除了颜色之外还看不出什么,如今初次展现完全体,也终于体现出了凌云与其他万花筒拥有者的差异之所在。

        火影世界背景中,坊间流传的神话传说与某岛国相同相类,在那一套神话体系之中,唯一的战神便只得须佐之男而已。然而凌云作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自然不会对那个什么须佐之男有什么什么感觉,相比起来,还是华夏神话中的战神,更得其心。

        然而中华神话中的战神极多,后羿、刑天、蚩尤、杨戬甚至于悟空,每一个都要比飞蓬的名气更大,为何凌云万花筒幻化出来的战神,却是飞蓬呢?

        其实原因很是简单,凌云用剑,所幻化出来的战神必须也要用剑,唯有以剑为武器的神者才是最合适他的选择。而在凌云所知的众多战神之中,似乎只有飞蓬,为剑道专精之神。

        不过现在看来,凌云的这一招,已经不应在叫做须佐能乎了,或者可以称之为——飞蓬降世!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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